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(资料图)
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
发表的独立意见
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
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,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
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《公司章程》和《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
事,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经审慎、认真的研究,就会议审议《关于聘任公
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,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
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,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
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,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
任何处罚和惩戒;
前的身体状况,能够胜任公司所聘任岗位的要求;
综上所述,我们同意聘任胡巍华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。
独立董事:贾生华、姚铮、王小毅
查看原文公告
标签: